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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武环罚字[2018]9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2015年6月起擅自建设,且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自2015年12月擅自投入生产至2018年11月8日。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9
    决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