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正行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50066****301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503民初4012号 |
案号 | (2020)皖1503执恢27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聂思胜自愿支付原告六安市裕安区世纪新门窗厂工程款390000元,此款于2017年1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2017年10月4日前支付170000元,2018年9月24日之前支付170000元; 二、被告安徽恒实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中的350000元门窗款承担连带连带清偿责任; 三、如果被告聂思胜于2017年10月4日逾期不能按约支付,原告六安市裕安区世纪新门窗厂有权按照390000元全额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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