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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16〕1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5
    决定机关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强小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