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保高碑店环罚字﹝2021﹞0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肆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1 |
决定机关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