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惠交罚[2016]023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6年09月07日09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新联路华晨汽车专卖店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川客运分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使用粤PN0795大型客车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等证据为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9-13 |
决定机关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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