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41
    违法行为类型 【QD00GS-CF-0121】发布内容违法的医疗器械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06
    决定机关 青岛市市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