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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pysz(濮)城罚决字〔2021〕第4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2#、3#住宅楼楼体北侧改建的门厅,拆除2#、3#、4#、5#住宅楼原设计楼体南侧门厅位置改建成卧室的墙体,恢复原状;恢复2#、3#、4#、5#楼体北侧绿地;罚款340.9920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9
    决定机关 濮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