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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开罚〔2019〕300-1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7.5万元, 没收金额:0.0053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9
    决定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