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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31011420170000494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稽查检查税务处理税款26721.78元及罚款12885.7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2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刘传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