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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濮县 )食药监 食案源〔2016〕XZ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行政处罚内容 六合万村千乡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绿城超市徐镇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6-30
    决定机关 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