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昆税稽罚〔202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行为处以偷税数额50%的罚款11603.0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9 |
决定机关 | 昆明市稽查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