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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住建罚决字[2018]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政储出【2016】36号地块住宅二期工程中,在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施工,将二期中29#楼肢解发包给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 杭政储出【2016】36号地块住宅二期工程中,在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施工,将二期中29#楼肢解发包给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处叁拾贰万柒仟伍佰零贰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1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