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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城法罚字〔2017〕第410259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茂国悦盈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茂国悦盈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份开始在江干区机场路与松碧街交叉口杭政储出[2016]36号地块住宅项目工地进行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在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8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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