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东)行罚决字[2019]510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江南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4月26日浙江江南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流动人口王某某建立劳动关系。2019年6月11日11时许,东新派出所民警到杭州市下城区善贤路4号258室的浙江江南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浙江江南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直未将王某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收缴罚没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东新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