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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0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谢章物资有限公司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案被处罚人姓名:杭州谢章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1日18时30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义蓬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杭州钱塘区义蓬街道红泉路艮山东路西出口时,发现艮山东路工地西门口壹处雨水井盖边上有壹根直径为7.5cm的软管在向红泉路上排放污水后流入市政雨水井内,造成红泉路路面污染长2米,宽1米,共计2平方米,经查,该排水管延伸至艮山东路工地内,当事人为杭州谢章物资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另经查明,当事人一年内因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被我局查处过一次,应当从重处罚。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0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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