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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天市监东处〔202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8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1
    决定机关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