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景市管市监罚处〔2020〕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当事人处四百元(¥400)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应红霞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