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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1505191105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保颐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0月16日22时27分,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街中队执法人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保颐置业有限公司在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香樟路东侧萧政储出(2019)16号地块进行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工地北侧围墙外戚枫路慢车道上有一辆混凝土运输车和一辆高压泵车在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噪音。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24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5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