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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监罚处字〔2019〕7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5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国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