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威立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88375****519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883民初809号 |
案号 | (2018)粤0883执82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7-13 |
发布日期 | 2018-08-1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广东威立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归还给原告李锣轩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 二、被告陈土观、陈泽文、李小坤对上述第一款确定的还款付息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件受理费22035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广东威立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陈土观、陈泽文、李小坤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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