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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交罚【2021】116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0
    决定机关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