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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教罚字【2020】第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1月07日10时17分至10时4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邹文兵(湘01074701139)、彭海(湘01074700373),对位于星沙街道万象汇万象星街2栋二楼105.106号的“现代青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该培训机构有一间教室正在上课,是由一名老师和一名助教给10名学生上英语课,还有一间教室是由一名教学经理正在应聘一名外教老师,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过询问现场负责人冯凯芝得知,该培训机构是由深圳市现代教育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举办,于2019年7月开始装修并开始招生预报名,于2020年5月份正式开学,至目前共有学生30人,教职工4人,只开设了英语的培训。目前还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当事人涉嫌擅自举办民办学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拍摄了现场照片5张;2、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3、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并通知当事人到我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已于2021年1月4日自行到银行交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号:368020098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4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时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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