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濮县烟处【2017】第28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企业进货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牛进伟处以进货总额5888元9%的罚款,计人民币529.9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15 |
决定机关 | 濮阳县烟草专卖局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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