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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县烟处【2017】第2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牛进伟处以进货总额5888元9%的罚款,计人民币529.9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5
    决定机关 濮阳县烟草专卖局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