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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0〕0511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10日上午,浙L68663普通客车在温岭西高速路口被查。经查,车上载有三十五位乘客,其中十位乘客是从温岭上车到定海,运费为每位壹佰壹拾元人民币,客运经营者未向这十位乘客提供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该车的核定线路是普陀至玉环,经营范围是道路客运。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决定机关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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