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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徽)市监罚字〔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疫情期间存在哄抬口罩价格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690元,罚款3450元,罚没合计41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05
    决定机关 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