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二、买入返售项下的金融资产不符合监管规定三、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接受交易对手兜底承诺四、同业投资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五、个别产业基金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投向股权六、同业投资投前调查不尽职七、资金违规支付股票定向增发款八、同业投资资金(通过置换方式)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九、债务性资金用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十、资金违规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为地方政府融资十一、未进行资金投向风险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十二、理财投资收益未及时确认为收入十三、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十四、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十五、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违规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十六、理财投资接受第三方银行信用担保十七、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未实现风险隔离十八、理财产品相互交易,未实现风险隔离十九、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人为调节收益二十、理财风险准备金用于期限错配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垫款二十一、使用非代客资金为理财产品垫款二十二、未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披露非标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信息二十三、未按照《保险兼业代理协议》约定收取代销手续费二十四、债券承销与投资业务未建立“防火墙”制度二十五、部分重要岗位人员未按照规定期限轮岗二十六、未按规定披露代销产品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5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