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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0〕罚决字第04-00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21日23时18分,萧山区局新塘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滨旭府一标段(萧政储出【2020】3号地块一期一标)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其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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