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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六市监罚字﹝2020﹞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当事人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处一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1
    决定机关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