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龙市监案处字〔2020〕132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处以罚款19416元,上缴财政。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31 |
| 决定机关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项芳印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