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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城法罚字[2017]第41006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纽安能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3月14日09时33分,萧山区局宁围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纽安能置业有限公司在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利一路与博奥路交叉口萧储出(2009)11号地块内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所涉违法建筑为一钢混结构建筑,平面呈不规则图形,总占地面积1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59平方米。当事人现场无法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8%计人民币6896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2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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