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随地税稽罚〔20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补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代扣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替建安发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75.6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6
    决定机关 随州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