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秀综执罚决字[2019]4-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2118.5平方米土地;2、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118.5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占地面积1446.5平方米的道路、672平方米的沙石场地;3、对当事人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118.5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整(¥2118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30 |
决定机关 |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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