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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地税稽罚[2016]60025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嘉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偷税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实,该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少扣缴少缴营业税30307.3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21.50元、房产税6449.16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90434.31元,虚报亏损695247.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处以248085.02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5
    决定机关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沈志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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