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国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102377****67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03民初802号
    案号 (2021)豫1003执1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01-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河南省奥鑫种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及利息、罚息(其中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的利息,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8.217‰计算,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3255‰计算);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