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潍环罚字[2021]CL1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堆放的固体废物未按照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3 |
决定机关 | 潍坊市昌乐县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