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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汕交罚〔2022〕000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2月14日15时59分,潮州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U13816(粤U1083挂)重型货车在G324礐石大桥路段上行驶。经礐石大桥南岸收费站(G324K539+300M)不停车称重设备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3.272吨,轴数是6轴,超限4.272吨。经查,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潮州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有使用粤U13816(粤U1083挂)重型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行为,证据: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告知函等。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4
    决定机关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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