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邵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担任原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横板桥信用社(现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板桥支行)主任期间,对违法发放贷款负有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邵阳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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