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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陆市监执二处字[2020]1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外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处以每套未明码标价的商品房2000元的罚款,122套共计24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1
    决定机关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