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伊州)食药监药罚〔2017〕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 2、处以该批药品三倍的罚款117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22 |
决定机关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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