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产四氯乙烯副产尾气的处理方法及处理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1516512.8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9627142B 公开(公告)日 2021-10-22
申请公布号 CN109627142B 申请公布日 2021-10-22
分类号 C07C17/10(2006.01)I;C07C19/03(2006.01)I;C07C17/26(2006.01)I;C07C21/12(2006.01)I 分类 有机化学〔2〕;
发明人 路国伟;于洪彬 申请(专利权)人 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济南竹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朱家富
地址 256401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生产四氯乙烯副产尾气的处理方法及处理系统。本发明处理方法包括步骤:生产四氯乙烯副产尾气经压缩、冷凝,得到液体四氯化碳和混合气;所得四氯化碳可继续参与制备四氯乙烯;所得混合气作为原料与一氯甲烷进行热氯化反应,同时所得副产物氯化氢可作为原料送到氢氯化反应系统。本发明方法步骤简短,不需要过低的冷凝温度,成本较低;副产物的再利用减少了原料的消耗,降低了生产成本;解决了四氯乙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氯化氢的处理问题,减少了三废的排放,使尾气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提高了经济价值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