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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门城管罚字﹝2017﹞020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未对围挡进行维护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2
    决定机关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