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咸秦市监处字(2019)Z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能提供在用的锅炉、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有效检验报告。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2.罚款壹万贰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18 |
决定机关 |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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