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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市监开稽罚字〔2021〕9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的电动自行车3台;2.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3.处罚款1841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51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黄飞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