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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交罚[2021]015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27日11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城区东祥南路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惠州市高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4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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