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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工商松处字〔2016〕第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16
    决定机关 松潘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裴晓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