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综(城)罚字〔2020〕10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9 |
决定机关 | 无锡市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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