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术后禁止事项提醒腕带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23216837.4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7763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1 |
申请公布号 | CN216776311U | 申请公布日 | 2022-06-21 |
分类号 | A44C5/00(2006.01)I;A44C5/20(2006.01)I | 分类 | 服饰缝纫用品;珠宝; |
发明人 | 叶亚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门县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杭州仁杰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 |
地址 | 317100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泰和路15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不仅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而且使用舒适性好、适用性好,同时使用方便的一种术后禁止事项提醒腕带,包括柔性带和一次性塑料套扣,所述柔性带的外表面上设置有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所述一次性塑料套扣的内壁面上设有多条凸筋或多个凸点,在柔性带的两侧端头分别穿过一次性塑料套扣的通孔且一次性塑料套扣被捏扁后柔性带形成腕套。优点:一是一种术后禁止事项提醒腕带不仅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而且使用舒适性好;二是一种术后禁止事项提醒腕带不仅适用性好,而且使用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