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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消行罚决字〔2022〕第0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凤栖西路396号的桐乡佳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利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点位故障,1#车间内部分防火门配件、部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存在损坏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鉴于该单位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类别为3类,但均不影响相关类别消防设施系统整体运行,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桐乡佳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1、支付宝扫描缴款单办理缴款。2、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缴款。3、到代理银行办理缴款。账户名称:工商银行桐乡支行;账号:120407502900006274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1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4
    决定机关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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