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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嘉兴银行南湖支行信贷管理严重不审慎、最终导致发生案件,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