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洪)食药监稽械罚〔2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西洋参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剩余库存及召回的西洋参合计44瓶;2、没收违法所得5478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8646元,罚没款合计1412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11
    决定机关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义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